消防工程包括:
1.建筑水喷淋系统
2.建筑消火栓系统
3.建筑消防报警系统
4.建筑消防通风系统
5.建筑气体灭火系统
6.建筑防火门、眷恋门
7.钢结构刷防火涂料
从事与消防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工程设计、消防管理、火灾调查和组织指挥等方面工作.
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破拆工具、火灾探测器、报警按钮、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家用灭火器、车载灭火器、森林灭火器、不锈钢灭火器、水灭火器、悬挂式灭火器、枪式灭火器、灭火器箱、灭火器架。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水龙带和水枪。破拆工具:包括消防斧和切割工具。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破拆工具、火灾探测器、报警按钮、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住建局消防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全套图纸光盘一份;
2、建筑内部装修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建筑图纸光盘一份、装修材料的说明、场所的使用证明、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
3、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的材料,申请报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消防工程防火设计要求
1、上下连通空间视为一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规定面积。
2、当超过规定防火分区面积时,应满足以下规定:
(1)周围连通的空间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时,其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不低于1.00H,当采用非隔热玻璃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系统冷却。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2)高层建筑内的的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不应布置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