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闪系统是对直击雷进行防御主要环节,它由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或三者共同组成。它的工作原理是先将雷电导向自身,再利用筋引线将雷电流导入大地。除了专设避雷装置外,还可将建筑物顶层的金属构件或立面作为接闪装置。
浪涌保护器的主要作用是对间接雷电和直接雷电影响或其他瞬时过压的电涌进行保护,它具有相对相、相对地、相对中线、中线对地及其组合等保护模式。对浪涌保护器的检测内容主要包括规格型号、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和长度等。电源浪涌保护器应在设备前端安装,安装方式首先应考虑使用“V”型接法,在“V”型接法不能实现时采用并联,然后以短的路径接入大地,其中连接导线应保持平直状态,长度应小于或等于50cm。
防雷检测不仅能保障建筑物和设备的,还能提高人们的生产、生活质量。正因如此,防雷检测在现代建筑、通信、交通等领域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防雷检测是指对建筑物、设备及其电气系统和通讯线路进行雷电冲击环境的检测和评估,以制定并实施防雷防护措施的一项技术服务。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等各环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防雷措施。其中,验收和使用环节就涉及到防雷检测工作。具体来说,防雷检测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新建或改建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规定,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在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其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结论和意见等。
(2)已建建筑物的定期检查。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其防雷装置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使用单位、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结果、结论和意见等。
(3)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的原因分析。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有关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