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认定范围主要是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兴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大数据、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互联网)、生物健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节能环保、消费升级等领域。
按照硅谷的解释,“瞪羚企业”就是高成长型企业,它们具有与“瞪羚”共同的特征——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这些企业不仅年增长速度能轻易超越一倍、十倍、百倍、千倍以上,还能迅速实现IPO。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
瞪羚企业认定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立法人企业。
(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发展方向,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和工业“四基”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具体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总体工作部署及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由当年度申报通知确定。
(三)申报企业需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
(四)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5%;
企业上年度营收在2000万至1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20%;
上年度营收在1亿至4亿元,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5%;
上年度营收在4亿以上,近两年营收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持续达到10%。
(五)研发投入比例
知识产权标准:企业上年度营收在1亿元及以上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R&D)应持续达到2.5%;
收入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研发投入强度需持续达到5%。
同时,企业至少拥有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8件,或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
(六)信用评价由立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的综合信用评分,分值不低于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