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废品回收个体户是以户为单位。在农村,还存在着废品回收站和私人收购的废品回收模式。一般情况下,废品回收站是由几个人合资经营,相关活动是由几个人来共同承担,同时也会涉及到利润的分配等相关事宜。而私人收购,指的是单个人小资本收购,投入的工具、资金等都非常有限,这里专指那些使用自行车、小三轮车在相当狭小的范围内收购的形式。而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废品回收个体户,它是以户为单位来开展废品回收工作,相关的活动、资金和利润等全有自己承担和享有。当然,它凭借的工具和资金的投入要比私人收购要求高得多,比废品回收站规模小。
政策上应该加强对废品回收企业“小、散、乱”格局的治理。小企业大量存在导致的问题,一是回收渠道被占用,二是带来的环境二次污染问题严重。对此,有专家建议,在每个城市设立专门的开发园区,将区域内从事废品回收的企业统一纳入园区管理,区内统一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杜绝二次污染。
物资回收于废品集散这一局部,在城区网络化回收及集散之后分类批量销售给消费企业方面还有很多任务要做。比方回收方面将以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为依托,对走街串巷收购的商贩进行标准治理,划片定人、统一服装、统一培训、实行网络化治理。同时以机关单位为试点,上门效劳,对废物尽量做到应收尽收。
物资回收在集散、分类之后的销售方面,物资回收应尝试与商户捆绑为一个结合体,以少量化、范围化的方法,与下游消费企业形成相对固定的供销关系,完成再生资源的产业化运营。同时逐渐钻研和开发废旧物资的二次加工与综合应用,完成就地资源化,进一步进步废物应用程度,为创立适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的再生资源回收应用体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