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电器托运需征得国航同意方可运输的物品中有这样一系列:精密仪器、电子产品及精密设备、音响、洗衣机、电冰箱、计算机、录音机等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在托运时应具有出厂包装或符合国航要求的包装。上述物品不在免费托运行李之列,应作为超重行李收取费用。国航将根据托运行李的政策规定对此类物品承担责任。
名航局规定旅客所带的充电宝不能超过160Wh,小于100Wh的充电宝没有问题直接携带,大于100Wh小于160Wh,我们就要和航空公司协商了,航空公司同意了我们就可以带上灰机了,但还是大于160Wh的充电宝,只能充公或者就睡在家里吧
很多的充电宝上没有标注充电宝的容量是多少Wh,只有充电宝的额定电流和电压,所以很多小伙伴肯定都不知道如何判断自己的充电宝是多少Wh。
移动电源飞机托运
1、不建议或不能托运的物品主要包括:1、小而贵重的物品:现金,证券,汇票,信用卡,珠宝
2、急用物品:药品,钥匙,护照,旅行支票,商务文件
3、不可取代的物品:手稿,物
4、易碎品:眼镜,玻璃容器,液体
上述物品应随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随身携带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充电宝能够带上飞机取决于充电宝的额定能量,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 mAh ÷ 1000 = 0.76Ah、3.7V×0.76Ah=2.9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