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小企业电子商票融资的资金来源范围和渠道。相关部门合力运用相应的技术手段与创新的融资服务模式,帮助中小企业扩大电子商业票据流转的范围和类型,同时将个人投资者纳入电子商票的非法人投资体系中,推动电子商票融资向社会化方向稳步发展,从而达到扩大电子商票融资资金来源的目的。
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支付手段,在很多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常常被使用到,然而当客户和企业通过承兑汇票结算时,风险问题接踵而至。如何更好地规避这些风险呢,今天我们先就来聊一聊签收承兑汇票的那些事吧!
为什么不能签收呢,这是因为回头背书在追索上存在风险,将会导致可追索对象的减少。正常的背书转让流程中,持票人享有对前手的追索权,因此当票据出现问题,除出票人外所有经手此票据的公司都享有追索权;当D将票据背书给A时,A作为持票人,对其他前手均不享有追索权;当D将票据背书给B时,B作为持票人,对C、D公司无追索权。
同时回头背书可能存在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单纯融资,套取银行信用的情况,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对存在回头背书情况的票据要求非常严格,甚至会拒绝办理贴现业务。
因此,当我们收到回头背书的承兑汇票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不行的哦,这张承兑是商业承兑汇票,它和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承兑人不同导致各自在流通性上有较大差异。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签发和承兑的,到期后银行无条件见票即付;而商业承兑汇票由于签发和承兑均不需要通过银行,到期后由承兑人支付,因此商业承兑汇票不仅在银行办理贴现的难度要远远高于银行承兑汇票,更重要的是,我们无法判断承兑人是否可以在到期日按时兑付,具有较大的兑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