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航空运输的对象出发,可分为航空旅客运输、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和航空货物运输三类。 较为特殊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既可附属于航空旅客运输中,亦可看作一个独立的运输过程。航空邮件运输是特殊的航空货物运输,一级情况下优先运输,受《邮政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调适,不受《民航法》相关条文规范。
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 根据《民航法》第107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电子商务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应用集中在电子客票,电子客票是航空运输电子合同的表现。电子合同是一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书面合同,承诺人通过数据信息形式发送要约,采用到达生效主义,承诺一经到达要约人处合同当即成立,并经承诺人确认生效。但是电子客票在中国现行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其订立程序也和现行法律规定有冲突,有待通过已经颁布的,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决。按照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法优于老法”的观点,我们相信有了法律的保障,我国在航空领域的电子商务会发展得更好。
托运人对运输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托运人应当根据保证运输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规格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