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产品奖或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中级工程师年限要求:
⒈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⒉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⒊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⒋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级).
评审职称一般需要职称申报人具备有一定的学历水平,一般学历大专,工作了一定相应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和荣誉成果,通过了单位审核,可以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经过评审委员们综合考察评价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并可以获得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认可,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职称待遇。虽然当今我国职称评审制度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从整体上来说,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还是有发挥有效的作用的。
如果你是在毕业之后入职的是民营企业,那么职称的作用或许就不大了,而且有些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也不会通知你去评审什么职称,如果个人也想评定相应的职称,那么这就需要个人自己去准备相应的材料,有必要的可以找公司人力协助盖章证明,并通过相应的渠道提交到当地人力社会保障局参加评审。虽然民营私营企业的职称意义也许不大,但是在大多的企业内部也会有一套自己的评价标准,比如初、中、高级或T1-Tn级等,每个级别跟相应的工资挂钩,级别的评定,一般是由直接上司或老板,根据个人的工作经验、能力、工作的成果甚至个人感情喜好来评定给予一定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