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子的使用始于夏商周时期,那时称为“椟”。到了明清时期,柜子成为室内必备的家具,且形制已定型。明清柜子按形制可分为方角柜、圆角柜、亮格柜,形制不同,其构成部件也有不同。柜类家具主要是指以木材、人造板或金属等材料制成的各种用途不同的柜子。
大衣柜
柜内挂衣空间深度不小于530mm,挂衣棍上沿至底板内表面距离不小于1400mm,用于挂大衣及存放衣物的柜子。
大立柜
立式的木柜,用以贮物。方角柜的柜顶没有柜帽,故不喷出,四角交接为直角,且柜体上下垂直,柜门采用明合页构造,简称“立柜”。
小衣柜
柜内挂衣空间深度不小于530mm,挂衣棍上沿至底板内表面距离不小于900mm,用于挂短衣及存放衣物的柜子。
斗柜
斗柜是一种主要用于存放东西的柜子,其收纳能力很强。它由多个抽屉并排组合,便于收纳小型物品,但其功能比较单一。
顶箱柜
顶箱柜是中式家具中的大件。出现在明后期,盛于清代。由顶柜和底柜两部分组成,可为一对组合排放,也可拆分为左右各一。明式顶箱柜多为黄花梨制作,其将明式家具简洁的工艺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清代顶箱柜多为紫檀柜,当代仿明式顶箱柜一般用黄花梨或香枝木制成。